

山东省泰安市大汶口矿区FD6块段岩盐矿资源开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山东省泰安市大汶口矿区FD6块段岩盐矿资源开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现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大汶口矿区FD6块段岩盐矿资源开采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鲁银盐穴储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大汶口矿区FD6块段矿区范围内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设计规模100万t/a,拟建内容包括11对井组及配套采输管线。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名称:山东鲁银盐穴储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经理
联系电话:0531-5959679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31-51781239
邮箱:kcyhuanping@126.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支持或反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公众提出意见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
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zcRfA5jqTpkWa9ck9QkVQ
提取码:yykc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山东鲁银盐穴储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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