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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 分类:公司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6-12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概要描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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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15-017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l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钢集团”)的通知: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1日,莱钢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848,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成交均价17.76元/股。其中,6月9日出售3,053,066股,买入17,700股(系莱钢集团操作人员失误所致,误将“卖出”操作为“买入”);6月10日出售2,595,900股;6月11日出售7,200,000股。

本次减持前,莱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3,695,366股(其中限售股股份71,56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9%。本次减持后,莱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0,864,100股(其中限售股股份71,56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3%。本次减持后,莱钢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因莱钢集团操作人员失误,导致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莱钢集团就此深表歉意,并承诺杜绝此类失误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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